裁判、教練

112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研習會實施計畫

參加人員:(依符合資格順序錄取)已參加過場次者請勿重複報名參加

(1) 曾任本會各級國家代表隊執行教練、教練、訓練員。

(2) 擔任本會企業聯賽球團教練(含助理教練)

(3) 以具有本會核發之A、B級教練證且現仍從事競技運動訓練者優先錄取,報名人員需檢附目前尚有效之教練證影本及最近一年最佳成績證明影本。

(級別限額招收: A、B級教練計25人、C級教練15人,若A、B級教練報名人數不足,則增收具C級教練證照者,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4) 實際從事教練或助理教練工作,並具有本會核發之A、B、C級教練證,且未 曾參加過專項運動教練研習會者優先。

 

一、台北場

第一階段 112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報名時間:112年7月1日(星期六)至7月10日(星期一)止

二、高雄場

第二階段 112年7月27日至7月30日- 輔英科技大學

報名時間:112年7月8日(星期六)至7月17日(星期一)止

三、彰化場

第三階段 112年8月1日至8月4日-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報名時間:112年7月15日(星期六)至7月24日(星期一)止

 

附件列表:

修改日期:2023/07/1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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