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教練

111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研習會實施計畫-台北場及高雄場

參加人員:(依符合資格順序錄取)已參加過場次者請勿重複報名參加

(1) 曾任本會各級國家代表隊執行教練、教練、訓練員。

(2) 擔任本會企業聯賽球團教練(含助理教練)。

(3) 以具有本會核發之A、B級教練證且現仍從事競技運動訓練者優先錄取,報名人員需檢附教練證影本及最近一年最佳成績證明影本。

(級別限額招收: A、B級教練計25人、C級教練15人,若A、B級教練報名人數不足,則增加招收具C級教練證照者)

(4) 實際從事教練或助理教練工作,並具有本會核發之A、B、C級教練證,且未曾參加過專項運動教練研習會者優先。

(5) 不住宿者優先錄取。

(6)參加人員連同報名表並繳交個人「注射疫苗小黃卡至少3劑」電子檔上傳前述報名信箱mongchiwork@gmail.com(檔名皆為[場次]+[姓名]+[小黃卡],如:台北場李小明小黃卡)。

並出具(台北場7/5至7/7;高雄場7/12至7/14)抗原快篩陰性證明,篩檢後結果含健保卡拍照於上述日期終上傳至報名信箱mongchiwork@gmail.com(檔名皆為[場次]+[姓名]+[快篩證明],如:台北場李小明快篩證明)。

 

一、台北場研習日期、地點、報名時間:

1、第一階段 111年7月8日至7月11日 -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3日(星期日)止。

二、高雄場研習日期、地點、報名時間:

1、第二階段 111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 文藻外語大學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8日(星期五)止。

附件列表:

修改日期:2022/06/28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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