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教練

113年度培育運動教練人才研習會實施計畫

參加人員:(依符合資格順序錄取)已參加過場次者請勿重複報名參加

(1) 曾任本會各級國家代表隊執行教練、教練、訓練員。

(2) 擔任本會企業聯賽球團教練(含助理教練)。

(3) 以具有本會核發之A、B級教練證且現仍從事競技運動訓練者優先錄取,報名人員需檢附目前尚有效之教練證影本及最近一年最佳成績證明影本。

(級別限額招收: A、B級教練計25人、C級教練15人,若A、B級教練報名人數不足,則增加招收具C級教練證照者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4) 實際從事教練或助理教練工作,並具有本會核發之A、B、C級教練證,且未曾參加過專項運動教練研習會者優先。

(5)不住宿者優先錄取。

一、彰化場研習日期、地點、報名時間:

1、第一階段 113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1日(星期四)止。

 

二、高雄場研習日期、地點、報名時間:

1、第二階段 113年7月27日至7月30日 - 高雄市立大寮國民中學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星期一)止。

 

三、桃園場研習日期、地點、報名時間:

1、第三階段 113年8月1日至8月4日 - 銘傳大學桃園校區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21日(星期日)止。

附件列表:

修改日期:2024/07/0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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