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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協會印製的排球規則19.4.1條
若以原英文條文所示,它應該是指兩個不同的獨立事件,而中文版的該段文字跟英文版卻不一樣,不知道是我們排協另外制訂還是翻譯有誤。
根據中文版的條文,看不出它有賦予教練不需要任何理由就能重新指定自由球員。
不知道我的看法對不對,煩請大家指正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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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莊維仁
張貼日期:2019/03/17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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