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教練

重要公告:關於證照舊換新制度期限倒數

  •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各級教練、裁判舊證換新證特別公告

 

一、根據換證辦法,原換證期限將由108年3月31日,最後延遲至108年7月7日

二、換證系統將自108年7月8日起進行系統維護,直至108年8月19日重新開放接受新證照申請。

三、系統重新開放後,只接受106年(含)以後講習會合格者提出申請。

四、逾期未辦理換證者視同放棄其教練、裁判資格,本會備文函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註銷其各項資格。欲恢復其資格,須再從C級教練(裁判)講習會開始,經測驗及格,始得領取證照。


修改日期:2019/06/2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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