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教練

室內教練/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115年度國家(C)級排球教練講習會實施計畫(台北市)

依    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十條辦理。

指導單位:運動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以下簡稱體總)、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臺北市體育總會。

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排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

講習日期:中華民國115年06月12日(星期五)至06月14日(星期日)

講習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114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105號)。

 

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凡年滿20歲(民國95年06月12日以前出生者【講習日期第一天為基準日】),高中以上學

歷,對排球訓練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報名人數限定60人(額滿時外縣市可報名人數至多30%,如該市未達報名人時,可開放名額

由外縣市報名參加)。

十、及格標準:學、術科測驗均須到達70分(術科測驗項目另訂)。

十一、發證方式:凡經檢測合格人員由臺北市體育總會排球委員會造冊函送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轉呈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同時請通過學員至中華民國排球協會網站登錄。

十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6月3日(星期三)17:00止。

(二)網路報名:臺北市體育總會排球協會(https://www.tpvba.com.tw/

(三)聯絡人:鄭孝存 總幹事(臺北市體育總會排球協會)

(四)聯絡電話:0927-252-221

(五)繳費期限:即日起至6月5日(星期五)止,未繳報名費者均不予受理。

報名費新台幣貳仟伍佰元整(含證照費200元)請匯款或轉帳至以下專戶:

                   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松山分行(代碼:822)

                   帳號:495-54026783-7

              戶名:鄭孝存

              報名費:經報名繳費完成後,倘因故無法出席者,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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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6/05/19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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