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15年替代役公共行政役(體育專長-儲備選手類)役男甄選規定
報名須知:
一、報名日期:115年2月25日(星期三)至3月9日(星期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申請者至本會現場報名(臺北市朱崙街20號8樓802室)或通訊報名,惟通訊報名如附件資料欠缺則缺失應自行負責。
三、報名手續:
(一)繳交已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照片之申請表正表(附件1)及副表(附 件2),未貼照片者不予受理。
(二)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應檢具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 參賽證明正本及影本。
(三)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本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應檢具主辦單位或 本會核發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出場 證明 (下場之 記錄表 ) 正本及影本。
四、資格審查:
(一)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得以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
(二)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審查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參賽證明正本。
(三)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本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審查主辦單位核發 成績證明正本、出場 證明(下 場之記 錄表 ) 正本。
(四)本會審查申請者身分證明及參賽相關資料正本無誤後,正本退還,影本留 存。
五、核發參加甄選通知書:
(一)申請資料繳驗後,確認完成申請手續者,由本會加蓋會戳後,核發甄選通知書(附件3)。
(二)甄選通知書核發後遺失者,須儘速至本會補辦。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曾拒絕接受國家代表隊徵召者。
(二)曾受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本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等單位判處禁賽確定,且禁賽處分至申請截止日仍未解除者。
柒、甄選須知
一、暫定日期:115年3月15日(星期日)上午9時整應選人員辦理報到(不另通知,自行前往)。
二、暫定地點: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住址: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520號)
三、申請者於甄選當日應攜帶身分證件及甄選通知書,於甄選地點辦理報到手續,經本會審查無誤後,始得參加甄選。
文件下載:
請務必詳閱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15年替代役公共行政役(體育專長-儲備選手類).pdf
本案聯絡人:行政組張皓宇 (02)8771-1438分機14
修改日期:2026/02/25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