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15年會員繳費通知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會員繳費通知
一、依據:本會章程第九條、 第三十六條。
二、繳費項目:115年常年會費 。
三、金額:個人會員新臺幣500元 (往年任一年度未繳者費者為新臺幣1,000元)。
團體會員(每一代表人) 新臺幣1,000元 (往年任一年度未繳者費者為新臺幣2,000元)
四、繳費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9日下午5時止。
五、繳費方式 :
(一)現金袋掛號寄送:(信封上請註明會員編號及姓名,以郵戳為憑)
10491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8樓802室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二)匯款:華南銀行新生分行,帳號:113-10-016192-0,戶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並請將會員編號、姓名、匯款收據傳真本會(02) 2778-6209。
(三)會員若委託他人代繳會費者請填委託書,但每一人僅能受一會員之委託(受委託人無論採任一方式繳費,均須附委託書)。
依據章程條文:
第九條:會員有繳納會費之義務 。
會員未繳納會費者,本會不予審查及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達二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
第三十六條: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壹仟元 ,團體會 員新台幣貳仟元,於會員 入會時繳納 。
二、常年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伍佰元;團體會員(每一代表人)新台幣壹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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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
本人因事務忙碌,特委託 君代為繳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常年會 費新臺幣伍佰元整。
委託人: ( 簽章 ) 受委託人: ( 簽章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列表:
修改日期:2025/12/17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