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 /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AVC 候補 國際 裁判 儲訓
依 據: 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裁判晉升 、考核辦法實施。
甄選 辦法:
(一) 甄選 資格:
1. 具有本會國家 A級排球裁判員資格 二年以上且績效優異者。
2. 年齡須滿廿 五歲,未滿四十歲。
3. 每年需有參與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舉辦或之各項盃
賽(莒光、理事長盃 、永信杯媽祖盃 華宗和家、大專公開一級複賽 )裁判工作
一、二裁 執法 場次達 30場以上。
4. 須全民英檢初級通過或 多益英檢 350 分以上或同等級英文檢定資格 (報名時,請檢附影本 )。
(二) 甄選日期:
1. 自即日起至 114 年 8月 15日(星期 五)止。
2. 請填寫報名表單,採掛號方式於 請填寫報名表單,採掛號方式於 請填寫報名表單,採掛號方式於 114 年 8月 15日(以郵戳為憑 )前逕寄中華民
國排球協會( 104 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802 室 陳芳瑩小姐 收),逾期不予受理。
3. 報名時請繳交二吋照片 2張。
甄選名額 —5名。
附件列表:
修改日期:2025/08/01 13:49